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 A[2022]048 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景宁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民路鹤溪路段)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景发改投资〔 2022 〕 133 号 ,代码为: 2207-331127-04-01-303886 ,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总承包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人民中路、鹤溪中路。
2 、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民中路及鹤溪畲乡风情建设工程、美食街建设工程、景区城背街小巷建设工程、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程、景区城城市家具建设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4512.3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950.00 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 、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 、设备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 、 工程施工: 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且 按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景区城创建台账整理与归档。 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5 、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并且 按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景区城创建台账整理与归档。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 、工期要求:在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根据业主要求完成主要节点建设;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建设并达到 5A 景区验收标准要求。其中设计周期:根据节点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 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 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2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
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市政类(或景观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 总承包项目经理 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
3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或景观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
4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承担);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 3 )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6 、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2 年 08 月 08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鹤溪中路 33 号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 608 号 6 楼
联系人:林鑫 联系人: 陈少娟、叶艳萍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0578-2178552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 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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