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XZHZ-LS-2023020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塔荣村段双边防洪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最高投标限价变更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为:¥ 1299.97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其中:建筑工程1239.78万元。临时工程60.19万元,临时工程采用固定报价。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 文件为无效投标。 2、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要求单列安全 生产费或单列但删减的,评标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废标处理。
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发布方式: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2.投标保证金变更内容: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保单、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1个工作日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保单、保函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2日18时30分;
(2)采用保函
①纸质保函: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②电子保函: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单据上必须备注:“项目全称 投标保证金”字样,如项目名称字数过多,可适当简写。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2023年02月18日
文章推荐:
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项目部永安煤矿选煤厂工程加气块询价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肇庆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楼、小学艺术楼、小学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小学学生宿舍(含室内风雨球馆)、校园综合食堂;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肇庆学校小学部:招生体验中心、地下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