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芜湖市荆山河中下段 ( 镜湖区段 ) 综合治理项目 ( 施工标 )
项目编号
WH13GC2024SL2318 (任务书编号: FS34020220240015 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荆山河中下段 ( 镜湖区段 ) 综合治理项目 ( 施工标 )
标段编号
WH13GC2024SL231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绿洲路与棠梅路交叉路口往西
南
联系人及电话
焦永成 0553-38181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人及电话
殷继宇 186553805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02 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元 )
44380585.18
项目负责人
陈贯中
证书编号:皖 1332019202002339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霍山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
河流整治项目但家庙河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标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铜陵市铜官区顺安河跃进圩段治
理工程
加分业绩: 1. 铜陵市铜官区顺安河跃进圩段治
理工程; 2. 长丰县朱巷镇古洛河综合整治工
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元 )
44351700
项目负责人
童影
证书编号:皖 234112189194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
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
程
加分业绩: 1. 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
程; 2. 南陵县幸福河西七段提防加固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元 )
43524714.47
项目负责人
彭亚楠
证书编号:皖 1342016201619053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资格业绩:金寨县牛山河治理工程一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金寨县牛山河治理工程一标段
加分业绩: 1. 八里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项目施
工 1 标; 2. 颍上县济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施
工。
评标被否决单
位及原因
1 、阜阳市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
其他招标文件
规定的公示项
1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2 、系统随机抽取参与平均值的单位: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市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废标未参
与计算)。
3 、抽取计算方法为方法二。
4 、其他得分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负责人业绩:铜陵市铜官区顺安河跃进圩段治理工程
投标人奖项: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
程(施工 II 标) : 禹王杯。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技术负责人业绩:青阳县九华河杜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投标人奖项: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城关区域河湖
水系连通工程泵站渠道工程( Ⅲ 标) : 禹王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负责人业绩:金寨县牛山河治理工程一标段
投标人奖项:淮河洼地治理外资项目济河闸移址重建工程 : (禹
王)奖。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2018]11 号)规定,在
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
(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 0553-
3121232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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