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运输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需求,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运输需求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拖运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编号:2024-龙安四-004-HWYS-040-昌吉供热管网项目中粗砂运输LAJC-2024-04
1.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市新建长输管网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中粗砂运输
1.4运输内容:
序号 | 运输货物 名称 | 货物规格 | 货物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 | 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中粗砂 | 0.8mm | 70000 | m³ | 27.00 | 1890000.00 | 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合计 | 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
注:
1.运输日期:中标后2日内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按照托运方要求。
1.6起运及到达地点:起运地呼图壁县力高德宇砂石料场,到达地呼图壁县龙安集团施工现场。
1.7结算及付款方式:双方每月进行对账,经双方签字确认运输数量后,托运方按照实际运输数量的80%支付运输款。支付运输款的前提:项目主合同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进度款的前提条件下。结算办法:以实际双方确认的运输数量*单价进行结算。
2)费用支付前提供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其它要求:
单位必须具备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含有12位开户银行的行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开户行信息。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预算为1890000.00元。
注: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报价包含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被列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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